8名保代遭“资格罚”:归入暂停业务类名单,涉及6家券商
8名保代遭“资格罚”:归入暂停业务类名单,涉及6家券商
8名保代遭“资格罚”:归入暂停业务类名单,涉及6家券商又(yòu)有8名保荐代表人(保代(bǎodài))被归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D(暂停业务类)。
5月23日,中证协官网显示,保荐(bǎojiàn)代表人分类名单D(暂停业务类)目前(mùqián)共有15位保代在列,相较于此前名单,新增了8名保代的(de)信息,涉及6家券商,分别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的吴杏辉,国元(guóyuán)证券的马志涛、徐明,财信证券的蒋序全,广发证券的李佳佳,东吴证券的王新(wángxīn)、张琦,中金公司的赵善军。
需要指出的(de)是,财信证券(zhèngquàn)的蒋序全和广发证券的李佳佳,在紫鑫药业2014年非(fēi)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时,执业机构均在东吴证券。
具体而言,处罚涉及的保荐项目方面(fāngmiàn),中证协官网资料显示,申万(shēnwàn)宏源承销保荐的吴杏辉涉及国宏工具系统(xìtǒng)(无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宏工具”)的IPO项目。
3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shàngjiāosuǒ)”)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国宏工具项目保荐代表人吴杏辉、雷晨予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上交所决定,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予以(yǔyǐ)通报批评(tōngbàopīpíng),对吴杏辉、雷晨予以6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wénjiàn)及信息披露(pīlù)文件的纪律处分。
国元证券(zhèngquàn)的马志涛、徐明均涉及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yǒuxiàngōngsī)(安芯电子)的IPO项目。
2月25日,上交所(shàngjiāosuǒ)纪律处分(jìlǜchǔfèn)决定书(juédìngshū)显示(xiǎnshì),经查明,保荐人马志涛、徐明相关核查工作存在重大缺陷,作出的(de)核查结论与事实明显不符。上交所决定,对国元证券予以通报批评,对马志涛、徐明予以6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财信证券的蒋序全、广发证券的李佳佳,在东吴证券任职时(shí),参与了吉林紫鑫药业(yàoy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紫鑫药业”)的非公开发行。
1月2日,证监会发布的(de)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东吴证券在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fēi)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bǎojiàn)(含持续督导)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对于东吴证券上述违规行为,蒋序全(quán)、李佳佳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zhèngjiānhuì)决定,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紫鑫药业(yàoyè)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80万元(wànyuán),并处以413.60万元罚款。对蒋序(jiǎngxù)全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李佳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东吴证券王新、张琦均涉及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yǒuxiàngōngsī)(下称“国美通讯”)的非公开项目(xiàngmù)。
1月2日(rì),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东吴证券在(zài)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fēi)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承销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审慎核查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出具的《发行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对于东吴证券上述违规行为(wéiguīxíngwéi),张琦、王新为直接(zhíjiē)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4万元(wànyuán),并(bìng)处以100万元罚款(fákuǎn),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suǒde)471.70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张琦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zhíyè)行为(xíngwéi)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对王新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
中金公司的(de)赵善军则涉及上海国微思尔芯(sīěrxīn)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思尔芯”)的IPO项目。
2024年12月20日,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科(sīěrxīnkē)创板IPO提供(tígōng)保荐服务过程(guòchéng)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de)《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对于中金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陈立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对中金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yèwùshōurù)200万元(wànyuán),并(bìng)处以600万元罚款。对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2024年9月20日,中证协发布《关于修订<证券公司保荐(bǎojiàn)业务(yèwù)规则>的决定》,完善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gōngshì)机制,强化对保荐代表人的声誉约束。并在A、B、C三类(sānlèi)(lèi)名单基础上新增一项D类(暂停业务类)名单,旨在进一步压实投行“看门人”责任,强化对保荐代表人的声誉约束。
据悉,D类展示的(de)是资格罚,采取动态更新机制,并非固定名单(míngdān),罚毕就(jiù)会离开榜单,主要与保代被具体采取的监管措施以及其期限挂钩。
澎湃新闻高级(gāojí)记者 田忠方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duō)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又(yòu)有8名保荐代表人(保代(bǎodài))被归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D(暂停业务类)。
5月23日,中证协官网显示,保荐(bǎojiàn)代表人分类名单D(暂停业务类)目前(mùqián)共有15位保代在列,相较于此前名单,新增了8名保代的(de)信息,涉及6家券商,分别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的吴杏辉,国元(guóyuán)证券的马志涛、徐明,财信证券的蒋序全,广发证券的李佳佳,东吴证券的王新(wángxīn)、张琦,中金公司的赵善军。
需要指出的(de)是,财信证券(zhèngquàn)的蒋序全和广发证券的李佳佳,在紫鑫药业2014年非(fēi)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时,执业机构均在东吴证券。
具体而言,处罚涉及的保荐项目方面(fāngmiàn),中证协官网资料显示,申万(shēnwàn)宏源承销保荐的吴杏辉涉及国宏工具系统(xìtǒng)(无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宏工具”)的IPO项目。
3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shàngjiāosuǒ)”)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国宏工具项目保荐代表人吴杏辉、雷晨予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上交所决定,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予以(yǔyǐ)通报批评(tōngbàopīpíng),对吴杏辉、雷晨予以6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wénjiàn)及信息披露(pīlù)文件的纪律处分。
国元证券(zhèngquàn)的马志涛、徐明均涉及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yǒuxiàngōngsī)(安芯电子)的IPO项目。
2月25日,上交所(shàngjiāosuǒ)纪律处分(jìlǜchǔfèn)决定书(juédìngshū)显示(xiǎnshì),经查明,保荐人马志涛、徐明相关核查工作存在重大缺陷,作出的(de)核查结论与事实明显不符。上交所决定,对国元证券予以通报批评,对马志涛、徐明予以6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财信证券的蒋序全、广发证券的李佳佳,在东吴证券任职时(shí),参与了吉林紫鑫药业(yàoy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紫鑫药业”)的非公开发行。
1月2日,证监会发布的(de)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东吴证券在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fēi)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bǎojiàn)(含持续督导)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对于东吴证券上述违规行为,蒋序全(quán)、李佳佳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zhèngjiānhuì)决定,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紫鑫药业(yàoyè)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80万元(wànyuán),并处以413.60万元罚款。对蒋序(jiǎngxù)全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李佳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东吴证券王新、张琦均涉及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yǒuxiàngōngsī)(下称“国美通讯”)的非公开项目(xiàngmù)。
1月2日(rì),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东吴证券在(zài)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fēi)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承销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审慎核查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出具的《发行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对于东吴证券上述违规行为(wéiguīxíngwéi),张琦、王新为直接(zhíjiē)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4万元(wànyuán),并(bìng)处以100万元罚款(fákuǎn),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suǒde)471.70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张琦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zhíyè)行为(xíngwéi)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对王新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
中金公司的(de)赵善军则涉及上海国微思尔芯(sīěrxīn)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思尔芯”)的IPO项目。
2024年12月20日,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科(sīěrxīnkē)创板IPO提供(tígōng)保荐服务过程(guòchéng)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de)《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对于中金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陈立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对中金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yèwùshōurù)200万元(wànyuán),并(bìng)处以600万元罚款。对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2024年9月20日,中证协发布《关于修订<证券公司保荐(bǎojiàn)业务(yèwù)规则>的决定》,完善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gōngshì)机制,强化对保荐代表人的声誉约束。并在A、B、C三类(sānlèi)(lèi)名单基础上新增一项D类(暂停业务类)名单,旨在进一步压实投行“看门人”责任,强化对保荐代表人的声誉约束。
据悉,D类展示的(de)是资格罚,采取动态更新机制,并非固定名单(míngdān),罚毕就(jiù)会离开榜单,主要与保代被具体采取的监管措施以及其期限挂钩。
澎湃新闻高级(gāojí)记者 田忠方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duō)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相关推荐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快抢沙发吧~
你 发表评论:
欢迎